科研所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17-05-24第一条 科研所是学校重要的后勤保障部门之一,在分管训练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职员工、运动员的医务保障和监督。
第二条 负责教职工及学生一般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工作,做好运动员伤病的理疗工作。
第三条 负责掌握校内外传染病和常见病的情况并做好预防工作。
第四条 负责监督学生个人卫生和教学、训练、环境、饮食等卫生情况。
第五条 组织全校教职工、学生体检工作、健康监测工作及各种疫苗的接种工作,建立全校教职工、运动员的健康档案。
第六条 负责健康、卫生、疾病防治宣传工作。
第七条 负责运动员伤病报销审核工作。
第八条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。
第九条 负责大型活动的保健工作。
第十条 负责学校每年常用医药用品采购计划的制定、审核及药品、器材的使用和保管并登记使用记录、保存管理档案。
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联系省体科所做好运动员反兴奋剂的宣传、预防工作。
第十二条 及时有效的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。
负责人:俞丹
联系电话:0591-83340184